噁霉灵·咯菌腈·噻菌灵PD20242492
- 登记证号
- PD20242492
- 农药名称
- 噁霉灵·咯菌腈·噻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8%
- 备注
- 质量浓度83克/升(噁霉灵31克/升,咯菌腈21克/升,噻菌灵31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
噁霉灵3%
噻菌灵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立枯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应于水稻播种前种子包衣,种子包衣时按推荐用药量,加适量清水稀释,将药液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勿超量使用,避免药害。5.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应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噁霉灵能与土壤中的铁、铝离子结合,抑制病菌孢子的萌发。咯菌腈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噻菌灵属于苯并咪唑类杀菌剂,能阻止真菌细胞的有丝分裂,使纺锤体不能形成。三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立枯病和恶苗病。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处理后的种子如需晾晒,需有专人看管,避免鸟类取食。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 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 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83克/升(噁霉灵31克/升,咯菌腈21克/升,噻菌灵3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