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腈·噻呋酰胺PD20242494
- 登记证号
- PD20242494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噻呋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8%
- 备注
- 质量浓度86克/升(咯菌腈11克/升,噻呋酰胺7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
噻呋酰胺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纹枯病 | 85-125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按登记用药量,将药剂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本品由咯菌腈、噻呋酰胺复配而成,用于种子包衣处理防治小麦纹枯病。
1.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和致敏性。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时,应戴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使用过的施药器具不可作他用,妥善保管。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9.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86克/升(咯菌腈11克/升,噻呋酰胺7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