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苯醚甲PD20131645
- 登记证号
- PD20131645
- 农药名称
- 井冈·苯醚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30
- 批准日期
- 1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4%
井冈霉素A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曲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稻棵分蘖盛期封行后)施药,之后隔10天用一次药。用药时兑水量要足,喷湿稻株茎基部,保持稻田有水;防治稻曲病在水稻孕穗期开始施药防治,视病情间隔7-10天左右可连续施药2次。
本品是复配型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效果较好。
1、本品用于水稻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引吐,立即携本标签送医就诊。
本品易吸湿防潮,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