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31628
- 登记证号
- PD20131628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农圣生物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9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申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3-17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防治,根据病情间隔7-10天喷一次,可连喷2-3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已唑醇属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防效。
1、安全间隔期:水稻45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使用时注意对蜜蜂和鸟类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不得使用。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等水体内洗涤,以免造成水体污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等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持用品,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等。 4、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施药。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2、不慎溅入眼中,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附皮肤后,脱掉沾药衣服,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若不慎误服,发生中毒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下贮存,远离火种、热源。 2、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在贮运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