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噻酰·苄嘧隆·五氟磺PD20242584
- 登记证号
- PD20242584
- 农药名称
- 苯噻酰·苄嘧隆·五氟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5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五氟磺草胺1.8%
苯噻酰草胺5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药土法 |
1.本品应在水稻移栽缓苗后药土法撒施一次。2.用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保持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3.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三个不同作用机理除草剂的预混剂,用于水稻移栽田栽后芽前封闭处理、对刚出的杂草幼苗同样有效。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不可随意增加用药量。最好采用二次稀释法,将药土充分拌匀后使用能保证药效。施药务必均匀,避免重施漏施。2.混用其他药剂请先小面积测试或咨询当地技术部门。3.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4.使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并避免药剂接触眼睛,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2.误食:请勿自行引吐。请即就医。3.皮肤接触:脱去被溅及衣物。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衣物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丢弃无法清洗的物件如皮革制品。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