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烷醇PD20242610
- 登记证号
- PD20242610
- 农药名称
- 三十烷醇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0.1%
- 备注
- 质量浓度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十烷醇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调节生长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在花生苗期(2—3叶期)和盛花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施药各一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每季最多施用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源性植物生长调节剂。其作用为增加光合色素含量,提高光合速率,能量积累增多。用于调节花生生长,可提高花生成果率,促进果实膨大增重。
1.本品不得与强酸性物质混合,以免分解失效。2.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入或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喷药后用肥皂洗净脸、手脚以及裸露的皮肤,清水漱口。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剂。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