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霉酸·氯吡脲PD20242615
- 登记证号
- PD20242615
- 农药名称
- 赤霉酸·氯吡脲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1.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吡脲1%
赤霉酸A4+A7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枣树 | 调节生长 | 12000-15000倍液 | 喷雾 |
1.在枣树谢花后约10天均匀喷雾施药1次,间隔10—15天再喷施1次,连续用药2次。2.施药时间以清晨或傍晚为宜,用药后6小时内遇雨会影响药效。3.本品应使用二次稀释法,先将粉剂加入一定量的水中,适当搅拌溶解至呈透明溶液,然后再稀释至适当倍数。4.在枣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
本品用于调节枣树生长,能促进枣树生长,提高坐果率,增加单果重。本品用于调节枣树生长。
1.本品应在使用前现配现用,切勿将本品一次性稀释至使用浓度。2.勿与碱性农药或肥料混用。3.勿超量使用,使用浓度过高、使用次数过多或用药时温度较高时,枣树可能会出现枣吊旺长、加重落果、花柄拉长、枣果畸形、贪青晚熟等副作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到眼睛和皮肤,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不得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