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180132
- 登记证号
- WP2018013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武义通用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10毫克/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5毫克/片
炔丙菊酯5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撕开铝膜;取出电热蚊香片,紧置于电热驱蚊器的金属发热板上;插上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热驱蚊器开始工作,电热驱蚊片发挥驱蚊功效。使用时,驱蚊片由蓝变白。约可使用8-10小时,每次更换蚊香片时,请先切断电源;用毕切断电源。
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每片药效可持续8小时,有效面积15平方米左右.使用简便,为家居驱蚊的理想用品之一.
使用时避免房间内过于通风,电热驱蚊器应置于上风口处.勿让儿童接触,勿与食品一起存放.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使用时勿遮盖电热驱蚊器。接触电热蚊香片后要洗手;使用后切断电源。请与电热驱蚊器配套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搬运时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远离火源或热源。
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保质期;二年。生产日期及批号;净含量;100克/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