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型肉毒梭菌毒素PD20183264
- 登记证号
- PD20183264
- 农药名称
- C型肉毒梭菌毒素
- 农药类别
- 杀鼠剂
- 剂型
- 饵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0毒价/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海生物药品厂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3000毒价/克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C型肉毒梭菌毒素3000毒价/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草原牧场 | 害鼠 | 100克毒饵/公顷 | 投放 |
1.于鼠害发生时,采用带状投饵等距离投饵、洞口或洞群投饵方法投放本品,施药剂量100克毒饵/公顷。2.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16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C型肉毒梭菌毒素是一种利用生物发酵技术生产的新型生物杀鼠剂,用于防治草原鼠害。
1.该药品有毒,需严格管理, 使用消耗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不得随意发放领用,以免流入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2.投放毒饵时,工作人员要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饵,穿过的衣服要用热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 3.毒饵需专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禽畜接触毒饵。防止牧畜采食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药剂包装,剩余产品、死鼠应收集整理、焚烧或深埋,严禁他用或儿童玩耍。5、用做存放饵粒的容器、投放饵粒的器具等有关用具,均须单独存放,不得做其他用途,更不能接触食品、饲料等。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毒素作用于中枢神经的颅神经核、神经肌肉连接处及植物神经的终极。阻碍神经末梢乙酰胆碱的释放引起胆碱能神经(脑干)支配区肌肉和骨骼的麻痹,产生软瘫,最后呼吸麻痹而死。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送医院就诊。 解毒剂:人畜中毒应当用C型肉毒梭菌毒素抗毒素血清治疗。 中毒急救电话:当地120 。
本品应避光保存、运输。本品需要在-10℃条件下保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限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