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WP20240094
- 登记证号
- WP20240094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户清害虫控制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2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蚂蚁 | 37.5毫克/立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蜚蠊 | 375毫克/平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跳蚤 | 37.5毫克/立方米 | 喷雾 |
防治蜚蠊(蟑螂)、蚂蚁、跳蚤时,将本品按照40倍兑水稀释,全面均匀喷洒于墙面、地面、门窗、橱背等物体表面或喜栖息聚集的地面、墙缝等处。若害虫隐蔽场所不易直接喷到,喷洒在其周围和经常活动的区域。防治蜚蠊,将药剂稀释40倍,按照15毫升/平方米稀释液喷雾;防治蚂蚁、跳蚤,将药剂稀释40倍,按照1.5毫升/立方米稀释液喷雾。
呋虫胺属于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而导致害虫死亡,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除蟑螂(蜚蠊)、蚂蚁、跳蚤。
1.仅用于室内。2.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水。3.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护目镜、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或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及附近禁用。
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如药剂如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如接触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