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6550
- 登记证号
- PD2009655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丰禾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3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1、三龄期前防治为主,大发生时要连续用药2-3次,间隔期3-5天。 2、下午5点以后用药,以防中午高温发生药害,并能提高药效,效果显著。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渗透性强,能使药剂渗入害虫的蜡质层,有效杀灭害虫。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铜制剂及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5、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对瓜苗、烟草、白菜、玉米、莴苣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4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10、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1、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2、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注意防火。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