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禾草丹PD20096567
- 登记证号
- PD20096567
- 农药名称
- 苄嘧·禾草丹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3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禾草丹34.2%
苄嘧磺隆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喷雾或药土法 |
1、秧苗二叶期后,稗草1-2叶期使用效果较好。 2、水稻出苗至立针期不宜使用,易产生药害。 3、施药后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以确保药效。 4、稻草还田的稻田,不宜使用。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禾草丹复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鸭舌草、泽泻、节节菜等一年生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4、使用后废弃包装袋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不能与 2,4-滴混用,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黏膜有刺激作用。1、若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2、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切勿吞服,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可催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同贮同运。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