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矿物油PD20096591
- 登记证号
- PD20096591
- 农药名称
- 吡虫·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4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24%
吡虫啉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应于蚜虫初发期稀释1500-2000倍均匀喷雾,傍晚施药最佳。
本品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三重作用。由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吡虫啉和杀卵剂柴油复配而成,可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并与其极高的竞争性结合,使害虫神经传递中断而麻痹死亡。
1.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制,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3.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蜜源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喷药时应穿戴好防护衣服,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