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噻虫胺PD20183211
- 登记证号
- PD20183211
- 农药名称
- 吡蚜·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噻虫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卵孵化盛期和低龄若虫初期使用,喷雾均匀1次;2.在晴天的下午近傍晚喷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为噻虫胺和吡蚜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活性。具有高效、用药量低、持效期长的特点,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使用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到医院治疗。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