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毒死蜱PD20183189
- 登记证号
- PD20183189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5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50%
氯氰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兑水量为 40—75公斤/亩。2.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人畜才允许进入。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 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2.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 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如确认是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