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草酮PD20142051
- 登记证号
- PD20142051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6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磺草酮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67-8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大多数杂草出齐时均匀茎叶喷雾处理1次,亩喷液量30—50公斤,草龄较大地块建议使用核准剂量高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用药。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药液飘移,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害。3.本品不能与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使用。3.勿将本品用于白爆裂玉米或观赏玉米,也不得用于玉米与其他作物间作、混种田。4.在玉米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硝磺草酮苗后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玉米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一些禾本科杂草。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