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PD20183162
- 登记证号
- PD20183162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勇冠乔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2.4%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花椒树介壳虫。 2024年7月11日,增加观赏月季介壳虫、桃树介壳虫。 2025年1月16日,增加豇豆蓟马、石榴树白粉虱和蚜虫。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2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 桃树 | 介壳虫 | 4000-45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白粉虱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花椒树 | 介壳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观赏月季 | 介壳虫 | 3500-4500倍液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花椒树介壳虫,应于介壳虫卵孵化初期施药。防治桃树、观赏月季介壳虫,应于介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防治石榴树蚜虫,应于蚜虫始盛期施药;防治石榴树白粉虱,应于白粉虱为害初期施药。防治豇豆蓟马,应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兑水60公斤/亩均匀喷雾。2.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3.用药时应将药液喷雾在作物叶片上,并使作物叶片均匀着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柑橘树为2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1次;花椒树28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1次;石榴树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1次;桃树为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1次;豇豆为7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1次。观赏月季每个生长季施药1次。
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螨)剂,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达到杀灭害虫的目的。用于防治柑橘树、桃树、花椒树、观赏月季介壳虫,石榴树蚜虫、白粉虱,豇豆蓟马。
1.为了避免和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用,同时应确保无不良影响。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3.使用时需采取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皮肤、眼睛等处。施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