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40197
- 登记证号
- WP20140197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临沂市兴冠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7
- 批准日期
- 0.3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15%
胺菊酯0.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手按下喷头即有药液喷出。防治蚊、蝇时,在距离物体或墙壁约1米外之处,轻微向上作适量空间喷雾;防治蜚蠊时,可对准其经常出没及栖息处进行直接适量喷雾。喷雾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约20分钟,效果更佳。再次进入需充分通风。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用于防治蚊、蝇、蜚蠊(俗称蟑螂)。
1.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或焚烧,切勿把罐倒置喷用,切勿近火喷雾,空罐勿投入火中。2.避免向人畜、食物及餐具直接喷射。用后洗手,注意通风。3.对鱼、家蚕高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对鱼、蜜蜂高毒,使用时勿接近鱼塘、蜂场。4.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该产品对皮肤有较强刺激性,使用时应该注意防护,避免皮肤接触。5.使用完的空罐严禁再次充装,并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该产品属极易燃压力产品,注意使用、运输及存储安全。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离开有毒环境,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清洗皮肤。3.经皮中毒者,在充分清洗皮肤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4.眼睛接触药液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5.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用小苏打水或清水洗胃。6.有不良反应者,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
1.本品应储存于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远离敏感人群。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