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96602
- 登记证号
- PD20096602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8%
丁草胺19.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00-300克/亩 | 毒土法 |
在移栽后5-7天,稗草1叶1心期前,每亩使用制剂量,拌湿润细土均匀措施。施药时田间应有水层3-5厘米,用药后保水一周。此间可以补水,不能排水。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
本品是水稻一次性除草剂。对稗草、鸭舌草、牛毛毡、眼子菜、陌上菜、水苋菜、泽泻等部分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勿接触阔叶作物。无风或微风天气施药,施药时间不宜过迟。漏水田禁用。本品对鱼类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要催吐,并立即带标签就医。
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同食物、水、饲料等同储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