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6610
- 登记证号
- PD20096610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0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20-150毫升/亩(其它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于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乙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可有效防除马唐、稗草、狗尾草、牛筋草、千金子、苋菜、藜、马齿苋、龙葵等。
1、杂草对本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应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土壤墒情影响药效,在温度和湿度适宜的情况下,有利于药效的发挥。积水易产生药害。 3、水稻、麦类、谷子、高粱、黄瓜、菠菜等作物不能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本品用于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