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6613
- 登记证号
- PD2009661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德盛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杂草出苗后使用,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一种灭生性的内吸传导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可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2次。 [2]喷药时,切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田,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不适用铁器存放,勿与其它除草剂和肥料混用。 [4]天气干燥,杂草枯萎时,酌情增加药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 眼睛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 误服:尚无特殊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