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6621
- 登记证号
- PD20096621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保定市科绿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芹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200-300克/亩 | 药土法 |
1、将所需的本品药液倒入喷雾器内,搅拌均匀。然后按用药量用水稀释茎叶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触杀、胃毒功能,能杀灭水稻飞虱和芹菜蚜虫、韭菜韭蛆等害虫。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请避开高温和强光使用。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域,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8、经装药剂的容器不能用来装其它东西,废弃包装应采取焚烧或深埋等方法加以处理。
误服后会恶心、腹泻、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血压下降等。该药对眼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伤至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干净清水冲冼。如误服中毒,催吐、洗胃和导泻速送医院并对症治疗。如吸入喷雾,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昏迷,应给予人工呼吸或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放于通风干燥处。切勿超过6层垛放。 2、严防雨淋、潮湿、烟火与曝晒。不得与食品、饲料混放。 3、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4、请勿放于儿童易接触之处,加锁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