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3119
- 登记证号
- PD20183119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4叶期施药。2、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24-72小时内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后恢复田间管理。3.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4.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胺类传导型苗后除草剂,经由杂草幼芽、茎叶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黄化,以致植株死亡,可用于移栽水稻田防除稗草、一年生莎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类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如接触皮肤,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诊治;5、如误服,请勿自行引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