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丙草胺PD20142086
- 登记证号
- PD20142086
- 农药名称
- 苄嘧·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33%
丙草胺2.6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750-1000克/亩 | 药土法 |
1.于水稻抛秧后5-7天药土法撒施,施药时田间要有3-5厘米浅水层,施药24小时后田间保水5-7天,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
本品是一款由苄嘧磺隆和丙草胺复配、用于抛秧水稻田的除草颗粒剂,用于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异型莎草等。
1.靶田基肥不足或田块偏瘦时,建议增加适量尿素一起施用,不推荐增加本品用量。 2.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邻田敏感的阔叶作物。 3.用过后的包装等污染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清洗。如不慎中毒,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