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42108
- 登记证号
- PD20142108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99%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白色至浅黄色粉末固体,难溶于水,能溶于丙酮、甲醇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长,加工成制剂后,可有效防治黄瓜、苹果树等作物上的蚜虫。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和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加工后及时清洗手、脸部和裸露部位皮肤。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包装物。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3.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本品不具可燃性。 4.本品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者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贮存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