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醚脲PD20142112
- 登记证号
- PD20142112
- 农药名称
- 丁醚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醚脲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6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在甘蓝小菜蛾发生始盛期,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每次用有效成分300-450克/公顷,喷雾施药1次。 2. 注意与其他杀虫剂轮用,防止抗药性的出现。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丁醚脲是一种新型选择性杀虫剂,具有内吸和熏蒸作用,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1. 本品在甘蓝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不慎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不慎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误服后,严禁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