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21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9-3 | 有效期至: | 2029-9-2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21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高效氯氰菊酯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且具有渗透作用,施药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渗透到叶背面,杀死隐藏在背面的害虫。本品内含消抗素,能大大提高药液在低温时的杀虫活性。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应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4-09-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