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83046
- 登记证号
- PD20183046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24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水稻稻飞虱始盛期至低龄若虫期间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重点喷施水稻中下部。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推荐值为14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吡啶杂环类化合物,其作用机理独特,可使进食的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致使害虫无法正常进食,因饥饿而死亡。本品通常作为昆虫神经制剂使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安全。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6.使用后的空袋请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分钟以上。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操作人员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物,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误食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