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PD20183037
- 登记证号
- PD20183037
- 农药名称
- 氟啶虫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4月24日,增加桃树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桃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0-25 毫升/亩 | 喷雾 |
1. 施药时期和次数: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根据推荐剂量用药,重复用药间隔期不得低于7天。于桃树蚜虫始发盛期施药1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安全使用标准: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桃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由于该药剂为昆虫拒食剂,因此施药后2—3天肉眼才能看到蚜虫死亡。注意不要重复施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进行兑水茎叶喷雾。
氟啶虫酰胺是一种新型低毒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具有很好的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持效性较长,对水稻稻飞虱、桃树蚜虫有较好防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对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要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桑蚕养殖区施药。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不慎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皮肤或眼睛15—20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病人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后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中毒后,应立即携容器或此标签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