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PD20096661
- 登记证号
- PD20096661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幼虫初孵期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左右可再施用1次。可连续施用2-3次。2.在甘蓝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较一般有机磷、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早3天左右施用。
本品为苯甲酰基脲类杀虫剂,其作用方式是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的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而死亡。
1.对鱼虾、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2.禁止在蚕室附近施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 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如误服,喝1-2杯水,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治疗。洗胃,不要引吐。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