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182924
- 登记证号
- PD20182924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4%
辛硫磷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掌握在菜青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辛硫磷见光易分解,在晴天傍晚或阴天施用。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 一定驱避作用。适宜在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
1、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一定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以免造成环境污染。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双手颤抖、呼吸困难、全身抽搐、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辛硫磷中毒为主,解毒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大量误服需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属易燃液体,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