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82878
- 登记证号
- PD2018287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宏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按推荐剂量加清水30-40公斤均匀对杂草茎叶喷雾。 2、本品残效期一个月,对多年生杂草,可以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 3、施药后4小时内如遇下雨,须酌情补喷本药剂。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一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本品杀草谱很广,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严防药液雾滴触及飘移到农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耘等。 3、药液用清水稀释,应当天用完,随用随配。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冲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它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长期低温储存,会有少量结晶析出,用时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睛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应立即催吐,而后喝水或牛奶,严重者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3、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宜用塑料类容器盛装。
草甘膦铵盐含量: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