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咯·霜灵PD20182824
- 登记证号
- PD20182824
- 农药名称
- 噻虫·咯·霜灵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78克/升(噻虫嗪247克/升,咯菌腈12克/升,精甲霜灵19克/升)。 2023年4月3日,变更原剂型悬浮种衣剂。 2024年5月21日,增加花生根腐病、花生蛴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1.7%
噻虫嗪22.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猝倒病 | 1380-207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棉花 | 立枯病 | 1380-207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棉花 | 蚜虫 | 1380-207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500-7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蛴螬 | 500-7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5.防治棉花蚜虫、棉花立枯病和棉花猝倒病,按推荐用药量,每100千克种子用药兑清水配成1—3升药浆,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6.防治花生根腐病和花生蛴螬,按推荐用药量,每100千克种子用药兑清水配成1—2升药浆,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由噻虫嗪、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的种子处理剂。用于防治棉花蚜虫、立枯病、猝倒病、花生根腐病、蛴螬。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源,土壤等环境。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本品若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