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82817
- 登记证号
- PD20182817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菱化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25-3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作物:非耕地 防治对象:杂草 制剂用药量:225-350毫升/亩 3375-5250毫升/公顷 使用方法:茎叶喷雾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1、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1.本品应加锁保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质量保证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