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2686
- 登记证号
- PD20182686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0-18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在稗草2-4叶期10-8毫升/亩,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24小时至72小时内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2.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4.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