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丙·吡嘧PD20182678
- 登记证号
- PD20182678
- 农药名称
- 五氟·丙·吡嘧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1.5%
丙草胺27.75%
吡嘧磺隆0.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保持水层3~5厘米,按水田面积准确量取药剂,混匀拌过筛细土或细沙(肥料)后撒施。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4、每季最多使用1次。5、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
本品由五氟磺草胺、吡嘧磺隆、丙草胺三个有效成分复配而成,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里的稗草、矮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1、严格按推荐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不可超量、超范围使用。 2、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特别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