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锰锌PD20182671
- 登记证号
- PD20182671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锰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6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64%
精甲霜灵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黑胫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作物生长的早期阶段或发病初开始用药,对植株均匀喷雾。 2. 后期防治病害需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本品在烟草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含有甲霜灵的高效活性异构体精甲霜灵和杀菌谱较广的保护性杀菌剂代森锰锌。精甲霜灵内吸传导性强、可快速阻止病菌在植物体内蔓延和发展。本品对烟草黑胫病有较好的防效。
1.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