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PD20080990
- 登记证号
- PD20080990
- 农药名称
- 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1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禾啶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大豆苗后1~3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用药,每亩药量兑水20-40升。
本产品为高选择性防除禾本科杂草的苗后茎叶处理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野燕麦、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野黍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具有对阔叶作物安全的特点,即使在干旱的条件下仍能获得较稳定的药效。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标签。 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3、为确保药效,施药后2-3小时内应无雨。 4、在单、双子叶杂草混生地,本品应与其它防除阔叶杂草的除草剂混用,应在当地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应用,以免造成阔叶杂草过分生长。 5、本剂施药后到杂草死亡有个过程,请不要急于再施其它除草剂。干旱情况下,用于防除叶龄较大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或多年生杂草时,用药量应适当加大。 6、剩余的药剂及容器勿弃于水田、河流、湖泊等水体中,应予焚烧或掩埋。
1 、本品有刺激性,施药时要穿戴劳保服装。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外露的皮肤,用清水漱口。2、如误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并对症治疗。3、如误服,请大量饮水并携带标签去医院进行催吐、洗胃等治疗。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2、本品为可燃品,运输过程中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