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酮PD20080985
- 登记证号
- PD20080985
- 农药名称
- 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20-30克/亩 | 喷雾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使用。 2、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使用时应先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产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接触药剂的害虫不能蜕皮,最后导致死亡。同时还能减少产卵和阻止卵的孵化,可有效的防治水稻飞虱。
1、施药时稻田应保持水层,不要在雨天作业,以免影响药效;施药时一定要均匀周到。 2、对多种食肉昆虫天敌影响小。 3、施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施药后用肥皂清洗手脚和面部等裸露部位,并更换衣服。 4、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 5、对家蚕有毒,蚕室、桑园周围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过程中,如有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服或吸入,立即催吐,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