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PD20080977
- 登记证号
- PD20080977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8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叶菜类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65克/亩 | 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在幼虫2-3龄期施药,每季最多使用5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该药对高粱、月季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3、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较敏感。稀释不能低于800倍。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蒸熏作用,击倒力强,药效迅速,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良好防效。
1、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高粱、月季花对本品敏感,不宜施用。 2、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 3、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及身体裸露部位。 4、残剩药液和空瓶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5、对鱼、蜂、蚕有毒,水产养殖区、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抽搐、口吐白沫等。如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如不慎沾上药液,请迅速用肥皂水洗净;农药要严加保管,经口中毒应立即引吐、洗胃;经皮肤中毒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并速携此标签就医治疗。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
密封、避免阳光直射,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保存;严禁与食物、饲料同贮同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