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菊酯PD20080976
- 登记证号
- PD20080976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6-32克/亩 | 喷雾 |
于蔬菜菜青虫低龄(1-3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一次,施药要均匀周到。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虫谱较广,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对鳞翅目幼虫有效。
1.施药要戴无破损的橡皮手套和防毒口罩,不使农药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配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3.用药后,空药瓶用水清洗三遍,把洗出液倒回喷雾器内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蚕室、养蜂场,蜜源作物花期禁用。5.安全间隔期12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查或惊厥、昏迷、休克。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如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沾到皮肤上,用大量肥皂水清洗;3.误服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贮存、运输时应保持阴凉、黑暗、干燥、通风,应防止冻结和强光只晒;应远离生活用品、食物、饲料和禽畜,应存放在儿童找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与眼睛皮肤直接接触,不可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