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氯苯酰PD20230415
- 登记证号
- PD20230415
- 农药名称
- 阿维·氯苯酰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2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5克/升(阿维菌素21克/升,氯虫苯甲酰胺84克/升)。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氯虫苯甲酰胺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玉米螟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玉米玉米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水稻14天,玉米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水稻1次,玉米1次。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杀虫剂阿维菌素和酰胺类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及叶片渗透作用。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用农药 3 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或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并就医;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清水洗胃,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05克/升(阿维菌素21克/升,氯虫苯甲酰胺8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