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虱螨脲PD20230407
- 登记证号
- PD20230407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2
- 批准日期
- 9.8%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虱螨脲8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8%
虱螨脲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2.本品应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喷雾均匀。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虱螨脲的复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通过影响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达到杀虫作用,还能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杀死害虫。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胶鞋等,避免药液溅入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皮肤接触,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诊治。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持续,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虱螨脲8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