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虫肼PD20230393
- 登记证号
- PD20230393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虫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平顶山市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2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3.2克/升(阿维菌素20.7克/升,甲氧虫酰肼82.5克/升)。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甲氧虫酰肼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0—50公斤/亩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55天,每季最多使用 1 次。
本品有阿维菌素的触杀、胃毒作用,又有甲氧虫酰肼对昆虫生长调节的作用,可以使水稻二化螟幼虫中毒,抑制摄食,刺激幼虫生长发育,使其蜕皮而死。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3.2克/升(阿维菌素20.7克/升,甲氧虫酰肼82.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