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1572
- 登记证号
- PD20131572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2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叶片正反面都要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 3、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属于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具有良好效果。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较强刺激,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 3、吡虫啉是一种正温度效应药剂,药效随温度升高而提高,28℃以下使用效果会降低。 4、对鱼、蚕、蜂及水生生物毒性较大,使用时尽量避免对上述非靶标生物的接触,做好安全工作,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蚕室及桑园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喷雾,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池塘和河流等水源,在避免对天敌昆虫赤眼蜂的杀害,使用过的包装物也须妥善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使用中过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