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1553
- 登记证号
- PD2013155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2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2-20克/亩 | 喷雾 |
本品在蚜虫初盛期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 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十五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重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