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氟铃脲PD20131538
- 登记证号
- PD20131538
- 农药名称
- 甲维·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4.5%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甘蓝小龄幼虫初发时期施药一次,对作物采用喷雾方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抗生素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甲酰脲类几丁质抑制剂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使虫体麻痹和破坏表皮几丁质,从而使害虫不能脱皮窒息而死。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本品不可与碱性、强酸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虫害抗药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家蚕、水蚤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高风险,禁止在河流附近,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施药。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动物、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