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31534
- 登记证号
- PD2013153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绿霉病 | 200-3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青霉病 | 200-300倍液 | 浸果 |
把当天采回来的柑橘果实浸泡在搅拌均匀的稀释药液里,浸泡1分钟后取出晾干,然后装入保鲜袋中贮存。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并具有一定的传导性,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柑橘的青霉病、绿霉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弃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肥料混用。 4.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5.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6.本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7.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用过得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