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PD20131510
- 登记证号
- PD20131510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诺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31%
甲基硫菌灵14%
福美双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50-20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小麦扬花期喷雾施药,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抑制小麦赤霉病病菌菌丝体、芽管或吸器的正常生长,阻碍细胞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达到治疗作用。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 本剂不可与铜、汞制剂或碱性药剂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 本品易吸潮结块,贮运中应注意密封干燥保存。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9.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本品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等症状,接触后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后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忌油类食物,禁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