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喹啉酸PD20080935
- 登记证号
- PD20080935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批准日期
- 96%
- 备注
-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属喹啉羧酸类农药,外观白色粉粒,熔点274℃,水中溶解度0.065毫克/千克,微溶于有机溶剂,对光稳定。是一种防除稻田稗草的特效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并对雨久花、鸭舌草、水芹等杂草有一定抑制作用。二氯喹啉酸能被萌发的种子、根、茎及叶部迅速吸收,并迅速向茎和顶端传导,使杂草中毒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专用工具,按照包装物上的指示开启包装,装过本品的空桶,编织袋等包装物要妥善保管,集中回收。 2、生产车间操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好防护服,戴上口罩、手套等。工作过程中不要吃东西和饮水,工作完后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并清洗身体其他暴露部位。 3、生产车间要保持清洁整齐,空气流通。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总则,做好防火、防泄露的安全规定。万一着火,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作业,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严重时打“119”报警;若发生泄露,迅速撤离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切断火源,及时进行维修;若有遗洒,及时清理被污染的地面及其他用具。勿污染水源及周围环境。 4、生产车间、仓库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明火。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产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 药粉若不慎飞入眼睛或沾附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时包装物轻拿轻放。